社属各基层单位:
2018年1月15日,市社下发《关于在全系统开展财务综合检查的通知》(海供〔2018〕9号) ,要求在全系统基层单位开展财务综合检查工作,因各单位报送的材料不全,标准不统一,现要求各单位按照附件中的表格形式于,3月18日前再次报送相关资料,并将财务综合检查重点检查时间延迟至3月30日结束。
附:1.海口市供销社系统财务综合检查情况统计表一(网点经营情况);
2.海口市供销社系统财务综合检查情况统计表二(人员构成及缴纳社保情况);
3.海口市供销社系统财务综合检查情况统计表三(日常开支情况之一)。
4.海口市供销社系统财务综合检查情况统计表三(日常开支情况之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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